近日,漯河市市場監(jiān)管(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科成功調解請求人陳某和被請求人河南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專利侵權糾紛一案。雙方簽訂調解書,漯河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書確認調解協(xié)議效力,該案從立案到調解成功僅7天。據悉,這是漯河市首個外觀設計專利糾紛行政調解協(xié)議經司法確認的案件。
5月10日,該局收到請求人陳某提交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書》,稱河南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外觀設計專利權,要求被請求人立即下架、停止銷售侵犯請求人外觀設計專利的產品,同時賠償經濟損失10000元。接到案件后,知識產權保護科首先梳理、核實證據等相關材料,于5月12日啟動立案調查。通過到被請求人店鋪進行實地調查,確定侵權事實成立后,積極組織雙方調解。經辦案人員數次溝通,讓侵權方認識到自己的侵權行為,應依法承擔的侵權責任,并愿意積極賠償,消除影響。同時,請求人也同意降低賠償額度。5月16日,雙方當事人簽訂調解協(xié)議,雙方糾紛訴前得到了快速處理,并共同向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確認申請,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經審查后作出《民事裁定書》。
“行政調解+司法確認”是整合更多矛盾糾紛解決資源,助力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此舉既有效發(fā)揮行政機關處理專利侵權糾紛過程中實施行政執(zhí)法的效率優(yōu)勢,快捷且準確地查明侵權事實,為案件有效解決提供事實與證據,促使雙方當事人就爭議內容達成合意簽訂調解協(xié)議,司法確認又給調解協(xié)議的履行加了一道“保險”。
據悉,本次專利行政調解司法確認的完成,是漯河市市場監(jiān)管(知識產權)局知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精神,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高地的重要舉措。建立“行政調解+司法確認”的工作機制,落實了行政與司法工作的有效銜接,完善了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保護銜接機制,對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調解機制,打造高效、便捷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強化產權保護具有重要意義。(梁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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